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發表時間:2022-08-29 17:43:58 來源:刑事律師網 閱讀: 764次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基本案情:甲向乙購買大數量毒品用于自己吸食,毒資已經銀行轉賬支付給乙,乙在毒品尚未交付給甲時就被公安機關抓獲且現場查獲該毒品,甲能否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未遂?
南京刑事律師解答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中的持有是一種持續的狀態,是一種事實上的支配,行為人一旦持有符合立案標準數量的毒品,就構成犯罪的既遂。該罪只有預備和中止、既遂的狀態。
律師辯護意見:
刑法理論對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持有”雖并不要求必須是物理上的持有,法律上或者觀念上的支配、控制也成立“持有”,但必須能夠對之進行有效管理或者支配,或者毒品在行為人的支配或者控制范圍之內,才是持有毒品。其實質是因支配、控制毒品這種事實狀態侵犯法益,對其認定為犯罪。
雖然從理論上講,直接故意犯罪都可能具有犯罪未遂狀態,但對所有的犯罪未遂是否都應當處罰,還應當考慮法益侵害程度和處罰的必要性。
而且對購買行為是否能夠評價為非法持有毒品的實行行為,繼而認定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尚值得商榷。所以從刑法的謙抑性角度出發,不按非法持有毒品罪未遂處理為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以上內容供參考,刑事法律服務專業性強,請咨詢專業刑事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咨詢電話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