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刑事責任
發表時間:2017-10-27 13:27:34 來源:南京刑事律師網 閱讀: 101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師網的南京刑事律師帶來主題是關于: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刑事責任,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刑法》第284條的規定,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在量刑時,主要可以考慮以下兩方面的因素:一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次數;二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的后果。如果多次使用,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罰相對要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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